2025广东佛山市司法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招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9 年3 月14 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法学(A030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优先。

三、招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 月26 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wenjp@fssf.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招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3331259)。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考岗位要求,我单位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短信(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1:5 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雇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

1.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为一门。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合格线。综合能力测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招考)提供如下材料: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电话通知符合招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考)。面试总分为 100 分,不设置面试合格线。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佛山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人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雇用。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招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雇用人选,雇用名单在佛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七)雇用方式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其中试用期2 个月。试用期按月薪 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工作表现好者可续签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招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佛山市司法局对本次招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757-8333125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211 号。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0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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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司法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

2.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