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招聘网:根据工作需要,夏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和政府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1名,中级聘员1名,初级聘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1名党建指导员资格条件
1.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2.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1名中级聘员(工程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程造价(B120105)或工程管理(B120103)专业;
3.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4.持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或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5.具有政府基建项目工程预算、概算、结算等相关造价评审工作经历优先。
(四)2名初级聘员(安全生产巡查员)资格条件
1.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5.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8.上述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9.适应24小时应急处突、值班等工作要求;
10.曾从事巡查员工作被辞退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党建指导员岗位报名地点于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814室,联系人:周小姐;其余岗位报名地点于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808室,联系人:李小姐。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 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
(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7)岗位要求要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
(8)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街道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录用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并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本次招聘已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未被录用的人员,将纳入夏港街道人才储备库。街道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需求,在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3.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38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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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7日